“铃铃铃……”2月17日清晨,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响起,浠水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在某地发现被执行人陈某身影,我已紧紧盯牢,麻烦你们快点派人来。”
“好的,看紧他,我们马上到!”
依照“执行警务化”工作流程,司法警察大队副政委尚水生接到执行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后,迅速组织警力飞驰出击, 仅用5分钟就赶到了现场。被执行人陈某见到警车,扭头欲逃,被申请执行人紧紧拉住。法警快速上前,亮明身份,进行劝阻,并将被执行人陈某强制带回法院。
2015年,王某等3名农民工在被执行人陈某承包工程中务工,经结算,陈某拖欠3人劳务报酬约定在2016年中秋节前付清。到期后,王某等人多次向陈某催讨未果,于2018年11月将陈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陈某在2019年1月25日前向王某等人支付劳务报酬25800元。逾期,陈某仍未按调解书确定内容履行义务。王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某收到法院的执行文书后,不但拒不履行义务,还一直故意躲避执行。
被执行人陈某被带到法院后,执行干警对其耐心地释法说理,阐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责令其履行义务。但其态度恶劣,有能力履行而仍无履行打算。浠水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陈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法警在完成被执行人陈某的体检等程序后,将其移交县拘留所羁押。
民生无小事,事事关民心。浠水法院切实践行 “为群众办实事”,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尤其在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过程中,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原则,同时积极探索创新执行警务化工作机制,发挥多部门执行合力,通过强有力措施,提高执行质效,确保追回农民工“血汗钱”,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饶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