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吴丽芬)“感谢调解员帮我讨回医疗费用,不然,我可是被狗白咬了啊!”接过现金的81岁老人冯某哽咽地一再道谢。
三个月前,冯某路过侯某家门口时,被系在窗户下的小狗咬伤,冯某随即报警,并到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车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000余元。被狗咬伤后,冯某多次与侯某协商赔偿事宜,却遭侯某冷语相对。侯某认为,自家的狗平时性情温顺且被狗链拴着,不可能主动咬人,故拒绝赔付冯某损失。事情拖了3个多月未解决,冯某遂将侯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启动“繁简分流”程序,经征求冯某同意,委托法院诉前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员尹辉煌承办案件后,认真了解案情。社区提供资料显示,小狗系侯某女儿饲养,而其女儿是精神病患者,属低保人员。“尽管你们有困难,但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的亲人这把年纪了被狗咬伤,我们会怎么想呢?”尹辉煌对侯某语重心长地说道。经尹辉煌明理释法,深入浅出的劝导后,侯某表示可以负一定责任,但对冯某提出让其承担全部费用的说法并不认同,只愿意承担部分医药费。“您被狗咬伤,着实受痛了。但是,人家的狗在家门口,又被狗链拴着了,要他们全赔,多少也有点说不过去啊。”尹辉煌没有机械地使用因果关系、过错责任等晦涩的法律语言,而是和蔼地与冯某唠嗑。最终,在尹辉煌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侯某并当场赔付医疗费。持续了3个多月的纠纷,从立案到调解,仅3天就得到圆满解决。
“人民调解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年来,大冶法院创新推出“1+N”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色服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联合司法局在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了黄石地区第一家诉前调解委员会,形成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在后的递进式分层过滤解纷体系,又好又快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来,法院调解中心诉前调解结案17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