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质量建设年”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规范司法,麻城市检察院从严把案卡填录、监督服务、案件评查三道关口,不断提升案件管理和执法办案质效。
一、严把案卡填录关口,确保案件数据抓取准确。一是坚持案卡填录规范化。案管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高检院统一应用系统案卡填录标准,对最新案卡规则文件精神做到弄懂吃透,针对工作中常见、易错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加强与案件承办人的沟通联系,为数据精准奠定基础。对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案卡填录错误情形进行分析汇总,梳理出存在的共性问题及高频问题,将《案管案卡检测规则》下发给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为办案人员及时、准确、规范填录案卡提供指导,防止出现假填、错填、漏填、乱填案卡等情况。二是坚持数据审核动态化。案件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对统计数据坚持“日审核,月通报”,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审核拦截各业务部检察官案卡填录信息还需规范性验证信息,对此类信息及时进行审核通过,例如,侵财犯罪建议填写审结数额;审结案由不等于移诉案由时,建议填写改变移送审查起诉认定情形等。同时,每日查看案管助手对案卡是否有假填、漏填、错填、乱填情形,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督促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三是坚持数据通报制度化。建立检察业务数据质量通报制度,每季度对案件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案卡信息审核拦截情况、案卡填录质量问题核查情况、报表情况等,对发现的常见、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归纳,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严把监督服务关口,凝聚案件办理工作合力。一是转变监管理念。案管部门要立足案件管理工作在新时代新形势下的职能定位,及时转变理念和深化职能,充分发挥业务中枢作用,凸显“检察大脑”功能,不断拓宽监督范围,延伸监督触角,实现监督管理、服务保障的精细化、常态化。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案管部门要在流程监控环节加大监控力度,发挥业务监管、数据监管、系统管理等监督职能,及时发现问题,启动个案或专项核查,形成流程、程序、实体监督联动的立体监管体系。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及案管助手系统,发现案件退查未重报、超期问题,并将问题反馈至承办部门及时整改。三是形成监管合力。案管部门通过履行监管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与业务部门沟通,提示承办检察官监督纠正,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确保办案质效。同时,充分利用流程监控结果,汇总季度流程监控情况,分析具体问题,对较为严重的问题及时报送院领导,为其决策提供参考,与业务部门形成检察监督合力,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双赢多赢共赢”。
三、严把案件评查关口,助推案件质量提质增效。一是强化组织机构保障。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为成员的评查工作专班,由一名副检察长、两名检委会委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从2022年已办结案件中随机抽取案件开展常规评查和专项评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各评查小组指定评查员撰写评查分析报告,案件管理办公室汇总各评查小组评查分析报告后形成综合评查报告。二是强化案件质量“诊断”。依照高检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试行)>的通知》《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指引》等规定进行评查,采取阅卷审查、复查等方式,按照案件质量考核量化标准,主要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法律文书、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审查记录;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发现司法办案瑕疵问题。评查人员登入系统查看所评案件信息及文书情况,重点审查案卡填录、文书制作、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内容,查看案卡信息填录是否齐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使用是否规范情况,签字捺印文书是否回传统一业务系统等情况,从系统使用是否规范来评查办案是否规范,最终确定评查案件的评查意见和拟定等次。三是强化评查结果转化。坚持谁办案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评查考核制度,将案件质量评查的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和干警综合评价考评挂钩。案管部门注重加强对案件评查结果的综合分析,及时制发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的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对于案件评查中发现的瑕疵问题,监督业务部门逐案逐个问题开展对照检查,认真总结剖析,深入查找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同时跟踪整改结果,倒逼案件质量不断提升。
(麻城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