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张国庆 )近日,大冶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为《实施意见》),提出争创全国一流的总体目标,推动大冶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大冶市委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建设,大力支持人民法院破解发展“瓶颈”,激活人民法庭延伸服务功能,促进人民法庭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融入共同缔造,广泛开展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司法为民等工作,实现党委领导共建 、部门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一是上下联动,推进“前沿阵地”共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法庭基层基础建设,为大箕铺法庭、罗家桥法庭、陈贵法庭新建工作提供“兜底”保障,为金湖法庭、还地桥法庭落实了新建征地工作。各乡镇为辖区法庭安排1至2名辅警,缓解法庭“案多人少”燃眉之急。二是横向对接,“多元解纷”共治。以市综治指挥中心建设“中枢”,强化各人民法庭与各乡镇综治中心对接,整合各界力量,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人民法庭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机制,“组团”提供优质解纷服务。三是纵向贯通,“诉源治理”共享。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全力打造“法院+”诉源治理模式。先后建立“法院+工会”“法院+妇联”“法院+社区”等工作平台,在边远山村、矛盾多发社区等设立联络点40多个,形成集约、高效、有序的诉源治理体系。
此次《实施意见》,在已有成效基础上,从提高政治站位、优化法庭布局、深化科技应用、强化物资保障、服务群众需求、加强法治宣传、建设过硬队伍、健全履职保障等12个方面,对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将为全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实施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强化人民法庭建设,努力将人民法庭打造成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平安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
《实施意见》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工作布局。二要形成工作合力。政府及相关部门等要全面履行对人民法庭工作的保障和支持义务,切实解决人民法庭实际困难。三要加强绩效考核。建立与人民法庭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考评体系,促进人民法庭认真履职,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法院、法庭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今后,大冶法院将认真贯彻《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实施意见》落地落实,抢抓机遇,再鼓干劲,全力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为大冶奋进全国县域经济五十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