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日前,华容区院业务质效考核63.69分排名全省第37名,近三月均保持全省前40名的稳定成绩,4月时更是取得了全省108家基层院中第24名的好成绩……”成绩来之不易,这都得益于该院今年4月建立“业务质效紧急状态机制”以来,业务质效大幅提升带来的显著成效。
四月起“业务质效紧急状态机制”正式启动
今年1月,该院在湖北省检察机关业务质效考核排名中低至83名居于全省下游,2月提升至第43名暂居前列,而到了3月数据排名却又滑落至65名。为了扭转这种大起大落“过山车”的现象,该院以“质量建设年”“效能提升年”为契机,以业务质效考核评分规则为指挥棒,建立了该机制,即当业务质效全省排名处于60名以后位次时,自动激活紧急状态;当未达到上述激活条件时,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启动紧急状态。紧急状态期间,实行如下四项工作机制:
一、工作备案机制。全院员额检察官及辅助人员将日常工作情况记录备案,并收集好佐证资料,从源头上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二、工作总结报告机制。各部门负责人每日收集总结本部门业务质效相关工作进展及问题,经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通知后向分管领导、检察长汇报。
三、启动督导检查机制。成立业务质效督查组,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院领导牵头定期到各业务部门督查业务质效工作情况,并形成书面督查报告,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党组例会上汇报,牢牢把握提升业务质效工作主动权。
四、落实追责问责机制。经督查发现可能由于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懈怠、敷衍塞责、严重不负责任等主观原因或其他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非正常原因,导致业务质效持续下滑或处于落后状况迟迟不能提升的,经调查核实并报院党组研究后,对相关人员约谈提醒,或视情况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通报、责令书面检查等)进行追责问责。
机制建立以来,该院紧扣业务质效这一主线,持续发力、加压奋进,各项业务指标均取得了较大提升,其中4项重点指标、1项核心指标、3项一般指标的评分稳中有升;民事检察指标和未成年人检察指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业务评价指标是质量高低的具体体现”。下一步,该院将以该机制为依托,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实现业务办理数量、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徐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