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夫妻老来伴,一对恋人从相识相知到生儿育女、含饴弄孙,历经四十年的相伴相守,这其中的不易与艰辛、美好和幸福,不是一张诉状、一纸判决就能道明说尽的。
事情还要从一起离婚纠纷案说起。2020年,王某诉至黄梅法院独山法庭要求与妻子钱某离婚。经过法庭调查得知,王某、钱某二人于1982年举行婚姻仪式,婚后育有两女,双方因家庭琐事偶有争吵,并不存在原则性的分歧与矛盾。法庭因此驳回了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并在调解双方矛盾后,建议二人多沟通交流、互谅互让,努力修补婚姻裂缝。
2022年1月18日,王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法庭认为原、被告双方均年近七十,四十年的相伴相守来之不易,且两人的婚姻仍有挽救的可能,独山法庭遂再次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然而,王某在驳回诉讼请求后,一直没有尽到家庭责任,不给予钱某应当的扶养费,导致没有经济收入的钱某生活非常困难。无奈之下,钱某遂向独山法庭提起扶养纠纷诉讼。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利要求配偶给付扶养费。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融化横隔在王某、钱某二人中间的“坚冰”,9月6日,独山法庭依托巡回审判,发挥庭所联动机制优势,邀请当地司法所、当事人的女儿和亲戚共同参与案件调解。
庭审中,法庭耐心向王某释法明理,并针对影响二人关系的“症结”对症下药。经过悉心劝导和家人的温情劝说,王某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书面保证今后不再提起离婚诉讼,积极履行家庭责任义务,与妻子携手共度余生。
该案的妥善处理既获得了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的一致称赞和好评,又彰显了独山法庭坚持以人为本、温情司法的服务理念和为民初心。
(邓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