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后好好过日子!”杨某紧紧握住了妻子王某的手,二人笑靥如花,重归于好。
事情还要从一起离婚纠纷说起。年近七旬的杨某诉至黄梅法院大河法庭,要求与共同生活了40多年的妻子王某离婚。在杨某这样的年纪,本应在家颐养天年,安享儿孙之乐,如今却要与妻子对簿公堂。杨某为何在此时选择离婚?二人是否有调解和好的可能?带着疑问,大河法庭庭长、案件承办法官胡江庭对该案进行深入了解。
杨某与王某于1977年经人介绍相识,于1978年腊月举行婚礼,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由于双方性格上存在较大差异,且缺乏有效沟通,生活中时常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争执,长期的争吵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近日,二人再次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王某离家出走,杨某一气之下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为妥善处理好该案,承办法官主动通过电话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得知王某已于近期回家,法官决定上门开展调解。
“大姐,不介意我们和你唠唠家常吧?”法官笑着问道。地道的乡音、亲切的问候,迅速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间的距离,让当事人倍感亲切。卸下心防的二人轮番倒起了苦水、诉起了委屈。交谈中,法官敏锐察觉出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原告只是因一时之气提出离婚,被告也是负气才离家出走,二人并不是非离婚不可。
“少来夫妻老来伴,生活中的磕磕碰碰是在所难免,现在孩子大了、生活好了,你们应该好好珍惜生活、享受生活,一起相互扶持、相伴到老。”经过两个多小时“拉家常”式的调解,引导双方回忆携手走过四十余载的风风雨雨,二人不禁湿了眼眶。在法官的开导劝解下,二人均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表示会认真反思、改进不足。最终,二人冰释前嫌,重新接纳彼此,共同牵手在和解协议上画上圆满句号。
“在办理老人离婚案件时,不能简单地判决离婚,也不能盲目开展调解。正因为双方相处时间长久,携手相伴至今实属不易,法官更应该用耐心和理解去化解两人的矛盾,让司法的温情修补婚姻‘裂缝’、融化心中‘坚冰’。”案件承办法官颇有感触地说道。
(吴英 商涵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