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同学因借款发生纷争,案件执行一波三折。8月28日,红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群众举报,连夜快速出击,成功打开执行突破口。
赵某某与方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2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方某某远在山东经商,执行干警余军剑向其邮寄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方某某拒不理会。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查询,发现方某某名下有商铺和一辆奥迪汽车,依法查封、冻结了方某某的财产,并对其进行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均无果。为尽快执结案件,执行干警冒着酷暑前往山东执行案件,但因方某某行踪不定而扑空。
8月29日,余军剑接到申请人的举报电话,称方某某已返回红安,现在七里坪一带收购板栗。立即向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复桥报告,王复桥高度重视并周密部署,迅即抽调警力,连夜驱车追击。在七里坪镇许葛楼村路段,成功截获方某某并将其带回红安法院。
方某某反映,受疫情影响,生意很不景气,难以一次性偿还借款。在执行干警辨法析理的思想攻势和强大的执行措施威慑下,方某某通过电话联系亲朋好友,筹措到20000元案款。面对方某某的实际困难,余军剑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他从双方的同学之谊切入,客观分析被执行人面临的经济困境,分期还款能达到共赢的效果。经过一番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双方就余款的给付达成和解协议,赵某某申请撤回了执行申请。
为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向纵深发展,红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建军发出“失信曝光一批、司法拘留一批、刑事打击一批”的集结令。号令一出、动若风发。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执行干警以敢打必胜的精神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7月以来,对16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到位标的339万余元,查封房产17套、查封车辆1台,促成13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为群众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程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