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陆青 )“吴庭长,有了这19万元判决,妈妈的后续治疗总算有底气了,真的太谢谢您了!”近日,原告陈某的女儿给大冶法院金牛法庭庭长吴曦送来“青天为鉴 司法为民”锦旗,感谢其明察秋毫,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20年8月,刘某向陈某借款并出具24万元借条一份。2021年4月,陈某因病现呈植物人状态,在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的情况下,陈某的女儿向刘某催讨借款,刘某通过微信转账偿还5万元。其余款项,经陈某女儿多次催讨未果,故而成讼。
诉讼中,被告刘某辩称,虽说借条写的借24万元,但实际只支付5万元。此时,原告陈某已不能正常表达自己的意识,又未能提供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等借款交付凭证,形势对其明显不利。陈某女儿焦虑不安,将其与刘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全部提交法庭。
吴曦承办该案后,细致了解案件经过,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归纳双方矛盾焦点:借款到底是24万元,还是5万元?面对原告女儿提交的聊天记录这份关键证据,吴曦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细心的他终于找到“蛛丝马迹”,原来,在原告女儿催款期间,多次与刘某微信聊天,刘某对原告女儿提到的24万元借款,始终未提出异议,并且表示“我晓得,过几天打给你。”
吴曦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无效,遂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根据借款条据及其它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对被告向原告借款24万元,依法予以认定。结合已还款5万元的事实,判决被告应偿还原告借款19万元。原告主张要求被告承担借款利息的请求,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上诉至黄石中院。二审中,黄石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能够印证被告向原告借款24万这一事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场官司一波三折,拿到终审判决,陈某女儿感慨不已,遂送锦旗以示感谢。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面小小的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也更加坚定了法院致力于为民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