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旱厕和牛栏进行了拆除,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作为田间农作物灌溉用水,饮用水安全彻底有了保障。”8月25日,浠水县绿杨乡珠林水厂负责人向前来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的浠水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整改情况。
然而就在2个多月以前,这里还是另外一番景象。作为自来水厂取水地的蓄水池周边居住着5户农户共19口人,紧邻着取水口不远处建有3个旱厕和1个牛栏,居民生产生活废水直接排放,对饮用水水源地造成污染,百姓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
事情的发生源于群众的一则举报电话,今年5月初,浠水县检察院在接到群众反映珠林自来水厂存在上述问题的电话后,第一时间派员前往实地调查,发现自来水厂蓄水池周边存在的问题情况属实,而且所谓的蓄水池只是一个简陋的水坑,未建设拦河坝进行蓄水,也未按照规定建造隔离设施和水源地保护标志,饮用水水质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据了解,该水厂水源来自于山涧汇水,水厂主要满足珠林周边3个村共2000余人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水厂虽小,但群众的饮水安全不是小事。
为使这一安全隐患问题尽快解决,6月14日,该院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厂所在地乡政府举行磋商会,就此事进行诉前磋商。乡政府相关负责人当场表示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涉事水厂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整改完成情况。
8月19日,乡政府就珠林水厂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复:水厂投资10多万元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旱厕和牛栏进行了拆除;新建设了拦河坝进行蓄水,在取水口周边安装235米厂护栏进行隔离;为居民安装三级化粪池5个,百姓生产生活污水统一接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用于田间农作物灌溉。
办案检察官在回访时,对水厂整改情况进行了查看,并邀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水厂水质进行现场检测,发现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下一步,该院将主动持续跟进监督,支持和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抓好乡镇小水厂的监管、整改、提升等工作,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潘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