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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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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学三立” 锚定“六零”目标 优化营商环境
2022-08-12 16:21:3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三学三立”活动,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目的是以党建为引领,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引导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交出能力与作风建设的满意“答卷”,孝昌法院以思想破冰引领工作高标落实,以行动增强自觉,提高站位,锚定“六零”目标司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靠前服务、主动作为,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为打造孝昌“绿色崛起 山区强县”贡献司法力量。

一、着眼“零障碍”,优化司法环境。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高效解决企业发展中的涉诉纠纷,实现涉企诉讼受理、审判、执行“零障碍”。一方面,提高办案效率。依法建立涉企诉讼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机制,缩短办案周期和诉讼时限,探索民商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在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的同时,减少因诉讼周期给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提高执行效率。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大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做到既坚决又慎重,尤其是加大对影响企业生产、职工生活案件的执行力度,把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落到实处。

二、着眼“零阻力”,优化创新环境。将谦抑审慎的刑事审判理念、利益衡平的民商事审判理念、合法诚信的行政审判理念、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贯彻到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努力实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三重价值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入脑入心,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着眼“零干扰”,优化生产环境。妥善审理执行涉及重点领域的民商事案件,对涉及重点项目企业的纠纷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及强制执行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切实把诉讼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出台优化发展环境的12条具体措施,成立青年法官法律诊疗团,选派法官对口联系重点企业,为企业提供“点对点”的法律服务;针对案件审理、走访调研时发现企业在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风险提示书,发布年度行政、刑事、民事、执行案件白皮书,牢牢把握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的主动权。

四、着眼“零容忍”, 优化平安环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延伸服务制度,指导园区企业开展“平安”创建,依法打击侵害项目投资者、危害企业法人及职工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四霸六强”的违法行为。在府院联动快速审理企业破产案方面,加大破产企业的债权清收工作,科学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盘活资产存量,尽最大可能保护各方权益、缓和各方矛盾。对行政执法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提出司法建议,避免产生负面影响和社会舆情。

五、着眼“零距离”,优化服务环境。制定“亲商、利商、便商”措施,找准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党组成员和相关负责人定点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在每月首个周二主动走访、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落实企业安静日制度,开通涉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坚决做到“五不”(不轻易开警车。鸣警笛到企业调查;不轻易查封企业帐册;不轻易冻结企业银行帐户;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对企业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办案前不影响企业经济运营,办案中保证企业正常运转,办案后让企业走出困境、恢复生机”。

六、着眼“零投诉”,优化投资环境。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在立案庭加强立案监督和审限监督,在审判监督庭加强涉企案件质量监控,在纪检部门加强涉企来信来访核实处理,确保内部监督有力有效。实行涉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凡需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其负责人采取诉讼保全、冻结、扣押、查封、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必须报请分管院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对涉及面广、重大敏感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向县委、人大和上级法院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执法监督员和特邀监督员,积极开展法企共创优良发展环境活动,组织院领导和各业务庭走访企业,并对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及时办理、及时回复。

“学所以益才也,砺所以致刃也”,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的政治责任,是司法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使命,必须有硬核作为和业绩。在“三学三立”活动中,人民法院必须进行灵魂深处的革命,以思想破冰引领工作高标落实,从“两个维护”的自觉和高度,在动态中明晰工作重点、调优司法举措,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打造司法服务升级版,将法治正能量持续转化为企业的现实生产力,努力营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孝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肖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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