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曹某遇到了一件烦心事:40年的老房子因管道施工被震出了多处裂缝,房屋成为危房,找相关部门维权无果后,曹某将负责管道施工的江西某建设公司告上了法庭。
2020年8月,江西某建设公司在大箕铺镇叶花村管道施工过程中,利用工程机械(破碎錘)施工到原告曹某家门时,因工程机械捶打破碎路面产生震动引起原告的房屋随之震动。曹某发现其房屋部分部位发生开裂现象,认为系被告某建设公司导致。2021年1月,经大箕铺派出所及当地村委会介入,双方订立《协议书》。按约定,原、被告双方均认可的具有国家相关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对房屋进行了评估,鉴定结果为该房屋出现开裂等损坏现象和某建设公司无直接关系,某建设公司于该房屋南侧约2.4米处进行铺设水管施工对该房屋并无影响。
曹某对上述鉴定结果有异议,遂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房屋修复费用。被告辩称,原告房屋本来就是40年的破旧房屋,房屋发裂是时间久了自然形成的,被告房屋附近矿山经常采矿放炮,放炮后的震动导致房屋发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程军多次到施工现场与原、被告沟通,经原、被告共同选定,法院委托武汉某工程检测公司对涉案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后经工程检测公司作出鉴定报告表明,该房屋受损与江西某建设公司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并对该房屋维修(加固)作出意见和工程总概算,工程总概算约4.3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私有房屋受法律保护,被告应当承担相关侵权责任。鉴于原告房屋紧邻省道,来往车辆等都可能引起房屋震动导致发生开裂现象,且房屋建成时间长久。法院综合实际情况,酌情由原告对房屋开裂维修费用承担40% ,被告承担维修费用60% 。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江西某建筑公司赔偿原告曹某房屋维修费、鉴定费共计4.1万元。拿到赔偿款后曹某感慨道:“几十年的老房子虽然破旧,却是我大半辈子的回忆,现在终于保住了”!
(吴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