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井盖’系着‘大民生’,要办好群众关心的事。”7月22日,罗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辉主持召开窨井盖问题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磋商会,确保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持续落实,严防窨井“吃人”,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筑牢群众脚踏实地的安全感。
近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罗田县检察院再次开展了一轮窨井盖安全管理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发现城区某学校路段新建的两处窨井未及时安装井盖且没有防护措施,某驾考路段存在窨井盖缺失、移位、松动情况,某小区附近存在窨井盖破损、缺失情况。“小”井盖藏着“大”隐患,如不及时补缺或修复,“开口”窨井将影响道路通行,对群众人身财产造成安全隐患。
“最高检针对窨井盖问题制发了‘四号检察建议’,我们会一抓到底,‘没完没了’抓落实。”承办该案的检察长汪辉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并主持案件诉前磋商会,发挥诉前磋商机制“简案快办”“效率优先”的优势,督促相关部门迅速整改问题管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
“对于案件中影响群众安全通行的问题窨井盖,我们将在会后立即去往现场更换或修复,并将举一反三,对我单位监管的相关设施开展一轮专项排查。”
“我们之前已经建立了窨井安全管理摸排机制,这次发现的问题窨井盖所在路段都有摸排人员。会后我们将对相关人员问责,并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摸排巡察力度。”
磋商会上,参会单位一致认可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磋商意见,表示会迅速整改相关问题,加大日常隐患排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汪辉表示,下一步,罗田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对问题窨井盖整改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同时,以“我管”促“都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罗田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