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浠水县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临时组织“车头法庭”,妥善调解处理一起纠纷案件。“车头法庭”及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诠释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真谛。
原告高某莲诉被告高某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浠水县人民法院受理后,即安排电子送达开庭。7月22日上午9:00是开庭的时间点。
考虑到天气炎热,为给当事人降温,营造心平气和的庭审环境,主审法官邓子瑶提前进入审判庭,开启空调,等待当事人入庭。开庭前,引导当事人入庭的法官助理谈栗从诉讼服务中心打来电话,告知被告因手机呈“灰码”,进不了法庭。法官立刻前往诉讼服务中心安检处。
昨天承办法官就提前电话联系,“提醒”当事人不要忘记了开庭时间。被告告知,会按时从武汉返回开庭。法官缘此得知被告是从安全区返回。被告手机呈“灰码”,是因开庭前做了核酸检测后尚未恢复“绿码”。
为坚守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松懈,早日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邓子瑶遂带着原告来到诉讼服务中心门外空旷地带,利用场地上的车头进行开庭庭审。室外温度较高,一场庭审活动下来,法官早已汗流浃背,但始终认真严谨,各项程序一丝不苟。该案后通过调解得以妥善处理。法院干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也赢到了当事人的理解和称赞。
(谈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