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2 16:31:4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一男子为筹集赌资,竟在疫情期间疯狂盗窃商铺74起。近日,崇阳县检察院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骆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自2020年3月起至2020年10月,骆某某为吸毒筹集资金,来到崇阳县天城镇城区,采取破坏门锁等手段进入多家商户门店,盗窃被害人人民币现金、香烟、手机等财物共计74次,被盗财物价值共计6万余元,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和商户经营活动。即使期间被执行监视居住,仍不知悔改,继续犯案多起。
今年2月,该案被移送崇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骆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通讯员 洪瑞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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