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走访与听证活动真是太及时了,感谢检察院的大力帮助,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了。”
7月6日,梁子湖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将追缴的8.7万元赃款交还至湖北安捷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手中,该公司负责人激动的说道。
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及财产刑监督工作要求,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6月中旬,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对办理的一起盗窃案被害单位湖北安捷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走访时,了解到该公司钢板被盗后,赃款一直都未能得到追缴的问题。
办案检察官立即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发现这是一起涉营商环境保护的财产刑执行的问题,为全面掌握事实,推动企业反映问题有效解决,检察官多次走访安捷天宇建筑工程公司、到区法院、区公安分局核实该企业反映的情况。
在全面掌握关于赃款未能追缴的相关事实后,为理清该案各方权利义务,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15日,梁子湖区检察院召开财产刑执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法院代表及湖北安捷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参与,会上各方代表对该案判决书所涉财产刑部分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如何尽量挽回湖北安捷天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受损失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最终,经过多方沟通协商,帮助安捷天宇建筑公司成功追回了赃款8.7万元。
下一步,梁子湖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对市场主体财产权利的司法保护,加大对涉市场主体财产刑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共同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