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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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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下乡开庭解民忧 温情司法暖民心
2022-07-06 23:50:3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案子要办好,深入群众少不了。为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走深走实,7月4日下午,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进梧桐湖园区某村委会,就一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20余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何去何从?
  2001年2月18日,原告某村村民小组与同村被告余某某和张某某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原告将本组17户农民所有33亩农用地发包给被告张某某和余某某承包经营,期限为10年,即从2001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0日止,每年承包费5000元。2010年12月31日承包期满后,两被告不愿退出承包的33亩土地,从201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两被告按原来承包合同的标准交纳了全部的承包费用。2017年至今,两被告仍持续占用该土地经营,但未交承包费租金。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最基本的生存生活保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第一时间展开走访调查,耐心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找准问题症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力求最大限度平衡各方利益、保护农民权益,最终促使双方的矛盾得到了一定的缓和。庭审中,由于原被告双方就2017年后该土地到底归谁享有未达成一致意见,法官宣布案件择期宣判。
  民生福祉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将以“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契机,选取常见多发类型案件,持续深入村镇开展系列巡回审判活动,妥善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张紫薇 刘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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