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1 10:13:01 来源: 点击: 0
“申请人吴某某是贫困户,丈夫遇害后精神受到打击,需要长期吃药,两个孙子读书需要人照顾,生活很艰难。”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道。
6月28日,通城县检察院就一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案件承办人、侦查人员、村委会干部、人民监督员以及司法救助申请人家属参与听证。听证会由3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
今年2月,被害人张某某在一起故意杀人案中身亡。案发后,经协商,犯罪嫌疑人家属赔偿张某某安葬费等10万元,政府部门救助张某某家属10万元。因犯罪嫌疑人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未能支付更多赔偿款。
检察办案人员在实地走访、多方询问核实情况后,认为吴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依法告知其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诉求、救助理由和依据等,介绍了需要听证的具体问题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相关规定。听证员就吴某某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发表意见。
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依法规范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保障因案致贫当事人及时获得救助,彰显了司法为民宗旨,也是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一致认为吴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为其申请司法救助9万元。
在听证会结束后,通城县检察院将综合案件情况和听证会意见,对吴某某开展司法救助后续工作。
(熊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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