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知晓度,提升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6月28日,武穴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年轻干警组成法治宣传队,结合辖区居民休闲娱乐特点,走进老市委公园深入群众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检察干警向过往群众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亮点等,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总则、预防和治理、保障措施等章节进行解读,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时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参与打击有组织犯罪,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共同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环境。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并通过悬挂条幅、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法律问题等方式,强化群众防范有组织犯罪意识。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继续深化落实相关法律规定,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武穴、法治武穴提供有力检察服务和保障。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