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要申请再审!法律文书送达的时候,我本人在外地,没办法接收,当时和邮递员说了暂缓签收,结果邮递员将邮件退回法院,法院就以我拒收法律文书为由开庭审理,在我缺席的情况下进行审判,剥夺了我参与庭审辩论的正当权利,我实在是意难平!”
今年4月,孙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驳回后,便立即到西塞山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想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在孙某与马某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虽然人民法院审判过程中的邮寄送达存在违法情形,但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缺席判决不影响案件判决结果。
原来,孙某与马某之间有工程款未结算,因此孙某想将两人之间的工程款欠款抵偿购房款。然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与工程款的结算纠纷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即使再审,也无法对工程款结算法律事实进行审理,因此,孙某理应就与马某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另行起诉,不能并案处理。西塞山区检察院在对孙某充分释法说理的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及时就发现的问题发出书面检察建议。
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案件的焦点问题在于孙某提出的再审问题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孙某的心结能否解开?两人之间的矛盾该如何解决?
西塞山区检察院能动履职,部门联动,民事检察部门与控告申诉部门联合就孙某与马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大家一起来评一评,论一论,让社会广泛参与监督,让申诉人息诉服气。
听证会上,检察官郭生云详细介绍了案情,阐述了民事诉讼案件中送达的法律适用和案件争议焦点,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向申请人、案件承办人进行提问,检察官现场答疑解惑、释法说理。
负责控告申诉工作的严钧表示,公开听证为检察官与当事人之间搭建了平台和桥梁,检察机关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听取来自社会各界代表的听证评议,将事实、证据、法律等充分阐释,让当事人知晓办案程序和法律依据,增加办案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感受法律公平正义的同时,让释法说理更有检察温度。
经过一致评议,听证员全票同意检察机关拟不支持监督申请处理意见。
孙某诉求虽然没有得到支持,但经过听证程序,孙某表示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心悦诚服,感谢检察机关引导普法如何维护自己权益,今后将更加理性表达诉求,做知法用法的好公民。
此次听证会,既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也是落实司法公开要求的表现。今后,西塞山区检察院将在民事检察环节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对符合要求、确有必要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做到“应听尽听”,运用公开听证,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合理表达诉求、开展检察和解、诉源治理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操作、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运行”的民事检察公开听证工作模式。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