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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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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贩毒害人害己 被判八年罚款八千
2022-06-24 16:41:38 来源: 点击: 0
  通过微信结识“毒友”,毒资通过转账支付,毒品放置在指定地点,全程无接触交易。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熟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必受严惩。
  
  近日,江陵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胡某(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00元,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期间,被告人胡某从赵某(化名,另案处理)等人处购买毒品后,一部分用于自己吸食,另一部分通过添加微信好友或者朋友转介绍,销售给他人,交易中不与购买者见面,采用将毒品送至指定地点,用微信拍摄照片或视频的方法告知藏毒位置,再由购买人去拿货,共计59次,销售的毒品为冰毒与麻果的混合包装,共计毒品10.97克,收取毒资25680元。公安机关还在其家中搜出电子秤1台,自制水壶1个,空透明包装袋若干,疑似冰毒麻果的混装袋8包,现场称重毛重共2.33克,经检验上述物品均检验出毒品成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胡某的亲属代其向江陵县公安局退缴违法所得25680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明知是毒品,多次贩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胡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对其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的亲属代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胡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00元,违法所得25680元,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公安机关扣押的毒品15.03克(毛重)、电子秤1台、自制水壶1个、透明包装袋若干、黑色苹果手机2部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
  
  江小法的话——
  
  吸毒会让人失去所有,贩毒更会受到严惩。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均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毒品猛于虎,不仅对家庭伤害巨大,也会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诱发犯罪,扰乱治安,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共筑防毒长城,珍惜美好生活不“毒”行。
  
  (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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