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铁山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代表等,对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等7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各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汇报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拟处理意见,对法律适用进行全面阐释。听证人员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并分别发表意见。最后,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意见。
“这次公开听证,案件类型多样,程序规范合法,拟不起诉释法说理充分,我同意检察院处理意见”,人民监督员吴月刚表示。
“这7起案件均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积极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取得了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本次听证公开公平公正,我同意检察院拟不起诉意见”,政协委员邵瓒说。
此次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听证员的意见和建议,案件办理彰显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通过释法说理、训诫,敦促被不起诉人真诚悔罪,改过自新。铁山区检察院将开展公开听证作为自觉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察的一项常态化举措,进一步推进听证程序合法、效果实质化,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针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过失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在少捕慎诉慎押的工作理念指引下,坚持能动司法,倾心倾力办好每一起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华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