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立法精神,进一步增强干警及群众湿地生态保护意识,6月21日,石首市人民法院、石首市人民检察院共同邀请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李广兵副教授到天鹅洲经济开发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专题宣讲活动。石首市人民法院、石首市人民检察院、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鹅洲经济开发区及辖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中,李广兵副教授从相关立法背景与意义、湿地类型及法律适用范围、湿地管理、湿地保护制度和措施、湿地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制度、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对《湿地保护法》的内容进行了介绍,并结合丰富的案例就与参会人员职能紧密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宣讲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让人受益匪浅,会后将进一步研究学习《湿地保护法》,促进《湿地保护法》正确贯彻实施,加强《湿地保护法》相关宣传,推动石首湿地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余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