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石首市检察院法治宣讲团前往石首市绣林小学,开展《“未”爱护航,守护少年的你》主题法治宣传活动。
宣讲团成员向学生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与法律的关系、未成年人的权利与义务,并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及司法保护”六个方面进行讲解,告诉学生们如何学会保护自己。
“学生的安全不仅是学校的事,更是家长和全社会的责任,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求助。”宣讲团成员提醒大家。
暑假即将到来,考虑到天气逐渐变得炎热,学生溺水安全事故危险不断增大,宣讲团还为大家带来了防溺水宣传教育。
“同学们,如果你们发现有同学掉进水里了,我们要如何正确处理”“夏天我们能不能去水库、河里游泳”。
宣讲团成员接连抛出多个问题,引来学生们踊跃回答。为了让学生们明白私自下河游泳的危害,宣讲团成员挑选了发生在学生们身边的惨痛教训案例警示大家,并总结了防溺水安全“六个不”。学生们纷纷表示一定会将防溺水安全牢记心间。
宣讲团成员还以小故事“卖火柴的男孩”为切口,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为学生们总结了“8个小贴士”自我保护法则,告诉学生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如何保护自己,进一步加强学生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认识。让学生们感受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他们的保护和关爱,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学法、懂法、知法、守法。
活动最后,宣讲团向学生们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分发了《致家长的一封信》,借此倡导家长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依法带娃。
(张艳 杨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