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对咸安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方案》,6月15日,咸安区检察院联合该区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座谈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先明,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汪性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庭琦及巡回检察组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会上,该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佘娟介绍了本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主要内容和监督重点,并宣布即日起对社区矫正机构委托调查评估工作开展监督检察。
汪性智局长介绍了当前社区矫正的人员配备和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落实情况。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人员就当前社矫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痛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汪性智局长表示,随着“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社区矫正监管人员也呈现逐年上升趋势,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作为社区矫正的前置程序,有利于体现刑事审判的公正性,并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司法人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规范调查程序,全面调查取证,形成严谨、客观的评估意见,以求提升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提高社区调查结论的采纳率,为刑事判决提供有力支撑。
陈先明强调,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是为委托机关依法判决、裁定、决定提供参考的一种辅助性司法活动。开展调查评估,必须客观公正地反映出社会和社区意见,综合考虑到社区安全和公共利益所受到的威胁,充分尊重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意见,为公正地做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供权威依据。
据悉,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为防止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流于形式、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下一步,巡回检察组将积极能动履职,聚焦检察工作和社区矫正深层次问题,着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促进完善社区矫正监督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为维护全区安全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通讯员:李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