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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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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还赌债“一房多卖”诈骗145万 获刑10年
2022-06-09 08:11:24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市民胡某预付38万元向余某购买1套116平方米户型房屋,并签订购房协议,她万万没想到该房早已被卖给他人。近日,大冶法院审理一起为还赌债“一房多卖”诈骗案,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2年12月,被告人余某与其父因自建房屋被拆迁获赔还建房7套。2012-2017年期间,余某先后将其中6套房屋卖给他人。2018年,余某因赌博和购买彩票欠下债务,为偿还债务和继续赌博,在无对应户型还建房可供出售的情况下,与胡某等4人分别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4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房屋可供出售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在庭审中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其行为不能认定为自首。遂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林玲提醒:为避免“一房多卖”等风险,购房前务必做到“四查”:一查房屋产权。 通过房产管理部门查产权是否属实,防止遇上假产权证,或是无证违章建筑。二查产权归属。查产权证上业主姓名与售房者身份是否一致,有无其他共有人。防止无权的人或者是部分产权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三查产权限制。查房屋有无被司法机关查封,有无被抵押等。四查租赁关系。查房屋是否出租,避免租赁期未满而无法入住,或买卖合同侵犯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而被撤销。
   ( 张国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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