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团风县检察院召开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上级院和县委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相关部署要求,并对扎实推进实践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亚作动员讲话,县委第七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
张亚指出,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全体检察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张亚强调,要充分认识肩负责任,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行好自身肩负的职责,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了解掌握下基层活动的开展情况,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解决。总结下基层活动中的经验,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要牢牢把握活动目标,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紧扣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目标,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盼,办一批利民为民实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紧紧围绕确保社会平安稳定,结合检察职能,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下基层活动取得实效。各工作组和工作组成员,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守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搞好工作,带头帮办实事。要讲方式方法,结合群众的期盼与检察职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多为基层排忧解难。
县委巡回指导组第七小组组长、县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舒乃明指出,要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明确巡回指导工作的任务,巡回指导组将紧紧依靠被指导单位,全程督促指导开展实践活动的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按照县委统一要求,及时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黄萍主持会议,对《团风县检察院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王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