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在荆州区法院川店人民法庭调解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获得补偿17万元。这是在川店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实现的一次成功调解。
2021年9月的一天,焦某与7名村民为冉某挖树装树,当天下午5时焦某身体出现不舒服的症状,当晚9时焦某前往冉某家准备吃饭时突然死亡。经鉴定,焦某系冠心病合并斑块内出血致急性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生前劳作是造成死亡发生的诱发因素。事故发生后,川店镇迅速启用大调解机制,川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积极介入,反复宣讲政策、法律,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逐步缩小,但最终双方就补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4月,焦某的妻子、儿子将冉某诉至荆州区法院。案件受理后,川店法庭负责人张星充分发挥川店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与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村委会联系,详细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等情况,最终清楚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及法律疑问。在审理中,张星一边考虑川店镇产业结构以林木经济为主的特点,从保护以焦某为代表的林木工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希望冉某就受害者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予以补偿。同时,为了保证林木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发展,主动与原告方进行沟通,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冉某同意补偿原告17万元。
至此,一起因意外死亡引发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据悉,今年来,荆州区法院不断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推动“一庭一策”“一庭一品”落地生根,主动延伸司法触角,积极融入大调解格局,为维护一方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及时有力的司法保障。
(林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