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党和政府,谢谢区检察院为我儿子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还帮助落实了城市低保、残疾人政策待遇,你们是我们一家的大恩人”。
5月30日上午,被救助对象鲁某的父亲向前来上门回访的黄石下陆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邵中明、下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钢林一行,表示深深的感谢。
被救助对象鲁某现年35岁。2020年10月下旬因与他人发生矛盾,被对方两人故意伤害造成其开放性颅脑等损伤,被司法鉴定为重伤一级,现鲁某四肢瘫痪,完全失语,无认知能力,生活不能自理,每月需大额的治疗费用才能维持生命。鲁某父母都年过60,且身体多病。鲁某遭受伤害后,一家人的生活仅靠其母亲做环卫工的微薄收入维持,家庭一下陷入十分艰难的境地。
今年春节刚过,在获知鲁某的相关信息后,下陆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多次深入到鲁某家中走访了解情况,并与家人促膝谈心、安抚家人情绪。通过调查核实,检察人员认为他们基本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本着办案“求极致”的精神,办案检察官多次与所在地社区干部取得联系,要求社区为鲁某的帮扶共同畅通“绿色通道”。很快鲁某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得到批准,2万元救助资金也于5月中旬下拨到被救助对象鲁某家人手中。
为了切实解决好鲁某和家人的实际困难,下陆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积极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多元化救助形式,在充分掌握相关政策后主动与区相关部门、所在社区进行沟通协调,为被救助对象鲁某落实办理了残疾人证和城市低保、诊疗康复减免大部分医药费用等政策待遇,所在社区居委会也根据鲁某父亲情况提供一份社工工作,让鲁某父亲有一份稳定收入,并为方便照顾鲁某的日常生活护理提供支持。
一直以来,下陆区人民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该院“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抓细,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盼事。同时为促进司法救助“提档升级”,今年3月初还与区退伍军人事务局、区乡村振兴局等单位一道,扎实开展好最高检“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共同推动“应救尽救”“应救即救”,不断促进司法救助“助力”“助推”延伸服务保障作用,持续巩固救助帮扶实效,不断增强被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截止5月底,已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起,共发放救助金共3万元。
(胡少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