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及积极沟通下,一起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十余年无法履行的陈年旧案被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徐某某在2008年10月20日借给被执行人张某某13万元用于店铺周转,后张某某将店铺转让不知去向。徐某将其起诉至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该院作出判决并转入执行程序,但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也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难以执行到位。在执行过程中,工作人员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2022年初,被执行人的配偶从外地回黄冈主动联系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称愿意与申请人进行协商,解决执行事宜。2022年5月23日,徐某某与张某某的配偶在执行局见面,经承办人组织协调,双方分别向对方陈述了近年来生活的艰辛与不易,相互体谅后申请人主动放弃部分款项,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该案顺利了结。
“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黄州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原则,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努力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案件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
(曾云燕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