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被偷的钱财还能追回来,感谢法官的辛勤付出!
近期,蕲春法院刑庭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害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手中,感谢法官为其追回被盗的钱款。
2021年5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顾某某多次采用溜门入室的方式,在蕲春县赤东镇、漕河镇多户家中进行盗窃疯狂作案12起,盗得现金4475元以及手机、平板电脑、香烟、运动鞋等财物经。鉴定,被盗现金及财物价值合计16941元。
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张红为了挽回被害人的损失,向被告人顾某某释法析理,劝诫其退还赃款,并对被告人亲属进行劝导,最终促使被告人真心认罪悔罪,并让其家属代为退还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在该案的赃款发还现场,12名被害人对法院的工作连连称赞“本来我们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还能追回我们的血汗钱,多亏了蕲春法院法官为我们老百姓想办法、办实事!”
“民生无小事”,蕲春法院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切实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积极挽回被害人损失,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孙华丽 吴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