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5月17日,黄梅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院提起公诉的王某危险作业案开庭审理活动进行监督。
庭审中,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依法发表公诉意见。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和辩护人围绕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展开激烈的辩论,观摩的人民监督员全程仔细聆听,沉浸其中。
“法庭辩论环节十分精彩,检察官随机应变的专业素质令人钦佩!这次庭审对我来说,既是监督又是学习,也让我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诚意。”人民监督员聂国雄在庭审后谈到,通过旁听法庭公开审理全过程,让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标准及举证、质证等一系列法庭调查活动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增强了人民监督员对公诉工作的理解,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今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26次、案件质量评查2次,观摩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1次、法律文书宣告送达2次。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活动,让人民监督员实现全方位、多角度监督,同时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认真落实,及时反馈,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及执法公信力。
(肖之云 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