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网络的发达,公民个人的信息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4月27日,武穴市检察院向武穴部分通信运营商公开宣告送达,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送达。
近日,武穴市检察院刑检部门检察官在办理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发现,有多家通信运营商的签约代理商、授权营业厅工作人员为获取非法利益,在为客户办理手机卡的过程中,私自将顾客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送到各类微信“拉新”群,供他人用于注册电子网络购物软件账号。每发送一条注册验证码,便可从中获利1.5—7元不等。
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危害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而且极易引发其他违法犯罪,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根源,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埋下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明确了刑罚,上述系列案件的被告人也已经得到了刑事惩罚。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中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由此可见,通信运营商签约、授权的代理商和营业厅同样负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责任,根据代理授权协议,通信运营商存在监管不严的现象。
为切实做好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促进行业整治,推进市域治理,武穴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延伸办案职能,向通信运营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堵塞被建议单位的管理工作漏洞。
“建议贵单位要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严格规范行业内公民个人信息收集和使用,同时加强对签约代理商、授权营业厅的监管,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公开宣告送达会上,武穴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周中军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向被建议单位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
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在签收检察建议书的同时,并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书内容认真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回复检察机关,切实承担好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共同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墙。
“公民个人信息关系到每个人日常生活的开展,关涉个人名誉。公民个人信息遭到侵害,既可能给公民带来物质上的损失,也可能造成精神上的伤害。武穴市检察院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有力保护了公共利益,为保护个人信息打造‘金刚罩’。”受邀参加活动的武穴市人大代表刘青宝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面对这个大数据时代,我们总担心个人信息泄露,对犯罪分子防不胜防。针对系列案件背后的普遍性、风险性问题,以及单位管理上的漏洞,武穴市检察院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制发检察建议,进行普法宣传,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让我们普通群众也更放心。”人民监督员、武穴市政协委员文晶称赞地说。
“下一步,武穴市检察院将持续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注重溯源治理、标本兼治,找准找实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实事求是提出堵塞漏洞、预防违法犯罪的建议,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努力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武穴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伟表示。
(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