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帮助我们拿到了血汗钱,我们终于能安心地过年了。”
近日,蕲春法院针对农民工权益纠纷案件增多的情况,加大审理、执行力度,快立、快审、快执,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
“快”字当先
2020年间,原告张某等三人在被告方某承包的工地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工资进行了结算,但工资款一直未给付。1月25日,张某等三人相约前往方某家中讨要工资,没想到一见面就发生冲突,工钱没拿到,反倒一起进了派出所。
1月26日,张某等人一早来到蕲州法庭,焦急地向干警表示想讨要工资款。法官助理张莺歌耐心倾听张某等人的诉求后,告知可以起诉方某,要求其支付工资款。随后,张莺歌主动电话联系方某,释法析理,告知方某需承担的诉讼风险,同时劝解其积极面对问题,法庭可组织调解,商讨解决方案。
在张莺歌的劝导下,方某主动来到法庭,蕲州法庭庭长张智斌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方某与张某等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仅用一天时间,就让农民工拿回了血汗钱。
“和”字为本
2019年12月,舒某与某项目部签订《协议书》,协议约定舒某为该项目部留守看管物资,月工资8300元,分别由项目部负责人甲某每月支付3000元,乙某每月支付3000元,丙某每月支付2300元。2021年,经结算,甲某等三人共欠舒某工资款9万余元,且一直未支付。舒某遂将三人分别起诉至法院。
青石法庭庭长李学兵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农民工工资无小事,应尽快审结。李学兵迅速与三被告取得联系,告知其舒某的经济困境,同时劝诫三人要积极应诉,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民事责任。
李庭长多番联系,耐心沟通,舒某与甲某等三人握手言和,并达成和解。乙某主动联系到舒某,并将拖欠工资款42520元一次性付清,甲某、丙某分别与舒某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结案后,舒某非常感谢法官解决了心中的烦心事,并主动联系法庭,告知甲某、丙某的第一期款项均已履行到位。
近年来,农民工讨薪案件多发,蕲春法院始终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主动作为,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以公正司法为农民工撑起法律“保护伞”。
(张莺歌 徐倩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