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多起案件与酒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相关联,一些未成年人甚至在校学生为寻求精神刺激、攀比炫富,频频进入酒吧,滋生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犯罪;还有部分未成年人在酒吧打工,充当“气氛组”,成为性侵犯罪受害人,以上都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不良影响。种种迹象表明,虽然法律法规规定了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等不适宜未成年活动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但部分酒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以及用工的问题仍然存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做好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违规排查工作,防止未成年人犯罪以及遭受侵害。近日,鄂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鄂城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酒吧开展突击检查。
未检检察官联合公安干警用人像识别技术对场所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进行抽查。未检检察官核对酒吧内工作人员入职登记,发现部分工作人员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对酒吧是否设置“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等标志进行逐一检查。
通过此次检查,加大了对酒吧行业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行为的震慑力度,净化了酒吧等娱乐场所消费环境,敦促行业经营者守法经营,完善经营管理制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今后,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聚焦此类问题,对酒吧、网吧、KTV等行业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消费的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朗朗晴空。
(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