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寒冬,年关将至,农民工讨薪话题总是格外牵动人心,蕲春法院以服务民生为出发点开启涉农民工工资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司法为民,快审快结不忧“酬”
2018年11月,雷某雇佣胡某帮其在广州市荔湾区某工地从事装修工作,经双方结算工资共5360元,完工后胡某向雷某讨要工资,雷某却将其微信、电话拉黑,胡某多次讨要工资无果后遂起诉至蕲春法院。
承办法官李燕受理案件后,了解到雷某常年在外地务工便与其电话联系,雷某却拒接,逃避应诉,送达不能导致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李法官并未气馁,多次以短信方式与雷某沟通耐心释理说法,雷某最终意识到拖欠工资应承担民事责任,李法官主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021年9月27日,李法官考虑到胡某身处江西,雷某远在深圳,便以云庭审促使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本以为已经案结事了,但是过了一段时间,胡某又找到李法官,原来雷某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还款,为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李法官再次与雷某沟通,释明了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利害关系,经过耐心劝说后,雷某主动还款。收到劳动报酬后,胡某对李法官表示真挚感谢:“终于拿回血汗钱了!感谢人民法官为人民!”
“法院+工会”,诉前调解来护“薪”
2016年1月,王某经营一家白茶种植公司由于疫情、干旱等原因影响,王某拖欠2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未支付,工资总额多达20余万,高某等人多次追讨工资无果,2021年11月8日,高某等23人向蕲春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该案系拖欠农民工工资,立案庭庭长王俊勇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小事,为了更高效、便捷地化解纠纷,建议23位原告集中进行诉前调解。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将此案委托县“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调解。调解员对法律法规进行逐条细致地解读,鼓励双方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考虑到企业经营困境,高某等23人在法院和工会的调解下,一致同意放弃利息的要求,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并共同向蕲春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
考虑到农民工人数多、路途远,王庭长和张国全法官主动方便群众邀请县工会汪部长、调解员詹亚威等一同前往大同镇,将23份调解书送往农民工手上且该公司已发放工资款15万元。
高某十分开心:“拖欠一年多的工资今天终于有了结果,感谢法院和工会为我们费心,这不只是一份调解书,更是一份安心!”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农民工讨薪案件,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为地方稳定提供优质法治服务。
(方盼盼 李燕 徐倩 胡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