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办事群众宋某在市鹏辰客运公司工作人员陪同下 ,将一面印有“热情服务 便民高效”的锦旗送到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徐超手中,对车管所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及便民利企的服务精神表示感谢。
据了解,宋某在不了解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孤注一掷,花光家中十万余元积蓄购买了一台大客车,并向车管所申请将大客车注册到个人名下,用于运送绿化工人。
在审核相关资料时,车管所工作人员发现该车申请注册的“所有人”条件不符合部局、省局严格大中型客车准入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依法不能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情况向宋某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说明。
一时间,这台承载家庭生活希望的大客车形同“废铁”一般,宋某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购买的大客车既无法退回,也不能违规登记在自己名下从事营运活动,想到家中再无其他积蓄可周转使用,宋某深深担忧起今后的生活……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车管所副所长徐超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本着“既要规范合法办理,也要人性化服务”的原则,第一时间联合市运管部门及辖区交警大队进行上门走访,就车辆实际用途等相关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实地核实,并在合法的前提下,与相关部门、车属企业开展讨论研究,为解决宋某的实际困难想办法、找对策。
最终,经车管所多次上门走访、多方协调对接,宋某同意将购买的大客车与我市一家正规客运公司进行合股经营,此时,车辆“所有人”符合大客车相关登记规定,可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车管所敬业的精神,感谢车管所人性化的服务,让我重新燃起斗志,为生活奋斗……”成功办理完业务后的宋某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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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杨小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