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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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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杀一只黄麂,付出了沉重“代价”
2023-06-05 09:08:52 来源: 点击: 0
       “被告人屈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支付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赔偿金人民币3000元;在市级以上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
        6月2日下午,随着法槌落下,这起在长阳深山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去年9月下旬的一天,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榔坪派出所获得线索,辖区村民屈某疑似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通过走访勘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屈某抓获,在其家中和附近山林现场查获电瓶、电容和铁丝套索等工具,并在其家中冰柜内发现一只褪毛去皮的野生黄麂。
       经讯问,屈某自称因担心野猪“祸害”庄稼,着手布设陷阱进行猎捕。9月18日晚,屈某带着增压器、电瓶、铁丝等工具到农田附近,趁夜深人静架设好电网并接通电源。次日一早,电网被触发,一只黄麂被当场电死。屈某将黄麂提回家,屠宰后整只存放在冰箱里,直到被民警查获。经鉴定,该黄麂名列《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省级重点保护动物。
       今年6月2日,经过长达8个月的调查审查,该案作为宜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件被公开审理。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该县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在榔坪镇中心小学操场开庭。当天,数百名干部群众、学校师生及家长参加了旁听。检察官当场提起公诉,被告人屈某和辩护律师进行了当庭辩护,当地人民群众从法律规定、社会公德、环保理念等方面均得到了深刻的警醒。
       作者:周双艳 陈发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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