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根据省司法厅、荆州市司法局和洪湖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服务保障作用,近日,洪湖市司法局联合洪湖市科技经信局、洪湖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到洪湖开发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暨“法治体检”活动,邀请了洪湖开发区28家规上工业企业负责人和湖北园林律师事务所王会方律师参加活动。
会上,洪湖市司法局公法股工作人员首先向参会企业代表发放了《民法典》和公共法律服务宣传资料,帮助企业提升对民法典和公共法律服务的理解。洪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李革宣读了关于建立建全基层调解组织的相关事项并强调:一是完善机制化纠纷。企业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完善预警协商调处机制,主动化解内部纠纷。二是担当尽责促落实。企业要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调解员,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调解制度。三是用好法律强保障。企业要积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形式,主动规避法律风险,将劳动争议纠纷遏制在萌芽中。
湖北园林律师事务所王会方律师作为洪湖市经济开发区的法律顾问,就园区企业工作开展实际情况,以“案例+法律”的形式,结合《民法典》中的合同法内容开展法治讲座。他指出,一是“明”字当头,打造法律根基。通过讲解合同法的概念、法律效力,使企业家们进一步懂法,固化企业家们对合同法的理解根基。二是“细”字着力,提升法律效率。将典型案例和法律条款相结合,用案例释法,用现实说法,促进企业家们懂法、用法。三是“互”字用招,保障法律质量。积极与企业家们互动,耐心倾听企业家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解答企业在司法活动中的疑惑。
据悉,下一步,洪湖市司法局将园区和企业最关心、最需要的法律服务作为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的“堵点”和“难点”,致力于为园区和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法律服务产品,打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两促进、双提升。
(汪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