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罗田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与认可,被评为全市“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1年,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对策,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注重宣传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民法典》、《预算法》专题培训和讲座,积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会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为了推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实施,我局牵头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制定了实施工作方案,采取电视公告、访谈、标语、飞字、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为新《契税法》实施打下基础。
二是创新宣传方式。我局以弘扬法治精神为理念,以普及法律知识为目的,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加强普法教育与财政执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展板、政府信息公开网、融媒体直播、电视等媒介,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6·5”世界环境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时节点,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思想警示教育。认真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相关法律,全系统干部职工自觉签订《拒绝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公开承诺书》,并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落实旁听法院庭审活动,以案说法,让干部从案件中认知法律,从而警示自已,以案为鉴,慎独慎微。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特别是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学习,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四是组织干部参加考试。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法治罗田”微信公众号组织全局人员开展普法学习宣传。组织全系统人员完成本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宣在线学习及考试,参考率达100%。
(二)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进行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及时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随机抽查对象,配合做好随机抽查监管平台创建工作。按照规定做好执法证的申领、换发、注销等工作。今年,按上级要求对行政执法证进行换证工作,并负责全县财政编制审核工作,组织单位人员参加考试。
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开展了全县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我局对2017年至2021年6月前文件进行清理,清理过期无效期文件1份,予以失效;重新修订文件1份;其他6份文件继续有效。
三是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企利民减税降费政策,县财政局深入贯彻上级各项要求部署,扎实落实各项税费政策,确保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为统筹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将涉企行政执法与减税降费政策调研相结合,组建了由财政部门、税务部门、银行部门组成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业务股室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政策落实服务团队,并对企业进行走访调研,梳理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出台“服务复工复产措施三十五条”汇编,召开政策落实专题会议,并细化落实“三十五条”职责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四是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对财政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优化政府服务职能。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原则,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持续开展服务企业行动,梳理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堵点、卡点、难点,形成问题清单、加强跟踪督办,确保企业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建立完善惠企政策发布、宣传、解读等机制,让法律进企业、梳理公布惠企政策。继续组织好“百家企业评部门、评股室”活动,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县直各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满意度调查,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作为考评重要内容。
五是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建设,及时填报信息,推进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及应用。协调各部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召开政务失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在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分析、自查整改。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的黑名单对象进行教育培训,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六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积极与教育、文旅、司法、公安等部门对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根据财政部、财政厅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工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七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执法保障。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监督网络平合建设,逐步建立全县统一的信息化平台,并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行政机关履行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充分发挥财政法律顾问作用,及时修订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内容,委托法律顾问对财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涉及财政的重大项目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并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论证等工作。
(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