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6 17:20:3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经过深刻反思,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看到母亲为我操心,我非常自责。感谢各位叔叔、阿姨同意检察院对我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给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会好好珍惜,做一个对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益的人。”14岁的小明(化名)在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的不公开听证会上对听证员诚恳地表达悔意。
8月12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罪案件召开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邀请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3人作为听证员及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法律援助律师、侦查人员、社工参加听证会。
“未成年人小明酒后手持碎酒瓶抢走他人手机,案发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该案承办检察官根据案情、社会调查情况,对拟附条件不起诉的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了阐述。侦查机关代表就听证事项发表了意见。
听证员在了解小明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认罪态度等情况后,依次发表意见并独立评议,一致同意对小明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孩子,虽然你才14周岁,但是你所触犯法律的性质是极其严重的,希望你深刻的反思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绝不再犯,同时司法机关也会帮助你改正,你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考察工作……”省人大代表邓先玲言辞恳切的教导小明。
“今天的不公开听证会让我感触颇深,我是人民监督员,同样也为人父母,检察机关这种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贴合当下形势,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途。”人民监督员黄丹如是说。
“今天既是不公开听证会,也是一场普法宣传,具有较好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检察机关办案充分为未成年人考虑,主动伸手将涉罪未成年人‘拉一把’挽救他的一生,我为检察机关良苦用心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做法点赞。”人民监督员陈志茹表示。
通过检察官和与会人员耐心的思想引导,小明的母亲诚恳感谢检察机关给予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将对孩子严加管教,加强沟通交流,督促孩子改过自新。
一场不公开听证会,一个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唤醒迷途少年回归正途。咸安检察院将继续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为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创造机会,同时通过听证会的方式进一步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谢云龙 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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