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从宁夏银川寄来的一封手写感谢信和一面锦旗,申请人郑某在手写信中通过一句句真挚的话语,表达对团风法院执行干警深深的谢意。
2019年12月,郑某诉欧某、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团风法院作出调解书确认欧某、刘某下欠原告郑某货款20.1万元,分两期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两被申请人到期未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申请人郑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向两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其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到期仍未履行。执行员随即对其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进行多次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的执行过程一时陷入僵局。执行员一直没有放弃,在对案件线索坚持不懈的调查下,了解到刘某与团风某银行签订了租赁的房屋合同,银行每年会支付一部分租金收入给刘某。在向银行确认该情况属实后,执行员向银行下达协助执行通知,要求将刘某所得的租金收入予以扣留。随后传唤两被执行人,经执行人员摆事实、讲法律、明道理,两被执行人承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并分三次分别还款11.4万元、5.7万元、3万元,本案于2021年6月底执行完毕。
锦旗虽轻,情谊深重;信件虽短,纸短情长。锦旗和感谢信是当事人对执行干警的认可,也是对法院干警的鞭策。团风法院将继续发挥好工作职能,做到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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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桂林 丁晨达 刘承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