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扎实推进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让民法典深润人心,“典”亮美好生活。连日来,石首市司法局在辖区广泛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掀起民法典学习宣传热潮,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汇聚律师力量,零距离解“法”难题。石首市司法局设置律师咨询服务区,组织辖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零距离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大哥,您在劳动中的受伤损失不应当由你自己承担,您与老板的关系是雇佣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受雇期间受伤,雇主应承担民事责任,虽然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打卡记录、工资转账记录都是证明,只要能证明你们双方是雇佣关系,老板就应该承担你的损失!”律师“把脉问诊”,针对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难,以专业的法律角度剖析案件的关键节点,提供可行性的法律意见,消除群众的疑虑。针对农民工群体,律师重点解读了劳动者在新就业形态中的权益和义务等内容,指导他们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积极维权。

解读政策法规,宣传惠民“法”知识。 石首市司法局组织各普法成员单位宣传民法典,为群众答疑解惑。在人流密集区,普法志愿者流动发放宣传折页、宣传品,利用群众活动间隙将政策法规宣讲延伸至群众身边。发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作用,不断增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在综治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民法典公益宣传片,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民法典。真正形成了“抬头见法”“处处有法”“满眼是法”的民法典宣传氛围。

典”燃学法热情,宣传月里“法”味浓。石首市司法局以各司法所为宣传主体,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力量作用,深入农村、市场、商铺、企业等场所,通过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集中宣传、流动宣讲等形式,向群众、企业管理者、工作人员等发放民法典宣传折页,普及民法典有关民事权利、劳动合同、侵权责任等知识,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守的典范,增强他们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切实打通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典”燃学法热情。
(成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