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荆州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行政复议,是行政争议进入诉讼前的“过滤器”,信访前的“分流阀”,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问题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
2021年,荆州行政复议工作开始建章立制。
2022年,荆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帷幕正式拉开。
2023年,市县两级成立了133个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点),淬炼“234+N”工作法。
2024年,打造“荆司法调解工作室”。
2025年,出台《荆州市行政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行政执法划出清晰“红线”。
五年来,从1人到可组队参加专业比赛,专业人员得以充实,队伍在公民“权利”与行政“权力”之间,充当起坚实的法治桥梁,复议渠道全面畅通,当事人诉权得到充分保障,各级复议人员在办案中始终站在服务营商环境大局的高度,努力做到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逐步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三统一”。
五年来,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增幅从78.32%下降至43.5%,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快速增加趋势得到遏制,行政复议纠错率逐年下降,调解率上升至46.2%,行政复议公信力与权威性显著提升,复议工作从侧重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到解决矛盾、指导行政履职,不再是“走完程序”,而是“保障权利、解决问题”,将复议为民宗旨真正落到实处。
五年来,荆州行政复议工作有效推动“民告官”从“对抗”走向“对话”,办理案件时更加聚焦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群众更满意、行政机关也支持的最佳方案,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通过行政复议怎么抓法治政府建设,怎么有效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发现问题并不难,难的是能够解决一系列问题,并且把问题变成成绩。
某市重点支持的规上企业员工操作空叉车不慎撞死了另一名员工,这起安全责任事故是属于特种设备事故还是一般设备事故?是本地应急部门就可以行政立案调查还是需要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呢?如何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的情况下妥善处理?这是当地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然而,当地请示、商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后认定属于一般设备事故,最高处罚将达50万元。复议机关介入后发现,两级行政机关两个领域的执法人员对法条的理解以及类似案件常规操作都是错误的,应当认定为特种设备事故。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违法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纠正。
荆州复议人员到了事故现场进行实地调查、询问、模拟后召开现场听证会,给相关责任部门阐明立法目的、法律名词以及法条适用等问题,指出证据存在的相关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分别撤回了对本次事故的错误认定。
这一例案件也将成为荆州应急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日后处理类似案件的依据。
荆州行政复议已将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有机统一,对于行政复议个案中反映出的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等问题,荆州复议人员要求主管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下级部门的业务指导,督促整改落实;对于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出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要求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范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受案后已经形成“交、办、督、联、化、结、了”运行机制,并通过调度、通报、考评的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纠其错、各化各案,实现了由“个案纠错”向“条线执法监督”延伸,由“后位监督”向“源头规范”的延伸,靶向治疗问题症结。
在某片区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政处罚案件中,综合执法局未经事先告知、听取陈述、申辩意见等程序,在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情况下,径直对该片区作出拆除公告。复议人员向综合执法局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提请行政机关纠正错误、注意隐患、积极善后,指导有关部门制定矛盾解决方案,推动行政争议的案外化解,并将复议决定抄告上级城管部门,要求抄告对象加强对综合执法局的业务指导,督促其整改落实。同时,还要求该地综合执法局在后期涉违章建筑行政执法案前,及时与复议机关沟通,听取复议机关指导。
2023年,荆州复议人员梳理了196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并形成了纠错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各涉案县市区和部门认真剖析错案发生原因、法据,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严格行政程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数据显示,2023年荆州复诉比首次逆转,达到1.51:1,经过复议的案件九成左右未再形成诉讼,复议后诉讼0败诉,行政诉讼撤诉率达到31.9%,实现了案结事了,行政复议主渠道功能开始显现。
行政复议如何立足发展大局服务中心工作,如何实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征收工作一直是各类行政争议的“大户”。特别是正在发展中的中小城市,架桥修路、棚户区改造、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工作均需要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因此由征收工作引发的申请行政履职、政府信息公开、信访、投诉举报以及对安置补偿的复议诉讼案件占比极高。怎么破局?
2022年,某区文物保护规划范围内的行政征收案,由于征地时间跨度大、涉及利益主体多,部分群众对安置补偿标准、项目和方式反映强烈,给征地部门造成了极大的压力。
荆州复议工作人员接手案件后,认真分析案卷,仔细梳理了安置补偿的各个环节和因素,研究了整整两天,终于在答辩案卷中某一证据材料上,将案件的症结疑点大海捞针地“淘”了出来。他们来到争议地段,组织双方当事人共同踏勘征地现场,仔细询问该地的基本情况,召开洽谈会。会上,当地居民看他们与征收办同志逐条论证,说:“真的感谢你们为我们讨说法,今天你们就是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我们也不怪你啦。我们的事就听你们一句话。”最终通过他们的释法说理,帮助双方厘清法律关系和后期处理思路,妥善化解了该批行政复议案件。
事后,复议机构指导县市区出台了《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工作的意见》,同时与法院积极沟通对接,统一了审理标准。
绿色发展不是经济发展的“减速带”,而是转型升级的“助推器”。荆州地处江汉平原腹地,作为长江中下游生态安全的关键节点,荆州483公里的长江岸线占湖北省总长的45.6%,其生态保护成效直接影响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
2023年1月,荆州市审理一起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该企业拟在长江堤防及白鳍豚保护区核心范围修建山庄,在未获许可情况下擅自建设。复议机关经实地勘察,认定该行为严重威胁流域生态安全,依法维持执法部门的处理决定。该决定是落实“长江大保护”的必然要求,彰显了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的法治底线。
某地退垸还湖引发的土地权属争议,历时36年,共经历5轮确权、4次行政复议、4次法院诉讼,涉及147户农户。但案结事未了,当地基层政府仍未就村民开垦费款项予以认定。市政府成立以司法局为牵头单位的工作专班,要求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复议人员理清法律关系后,向当地乡镇政府和资规部门列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效果清单,按时间进度现场督办,听成果汇报。
某一招商引资企业因项目施工问题十余年未能正常开工,复议人员深入施工场所,查明纠纷根源,发现涉及市区两级共9个行政部门,司法局又牵头组成专案组,帮助部门理清思路、研究对策和方案,后部门自行纠错,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握手言和,保护了荆州的营商环境。
2024年,荆州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达到92.8%,2025年,荆州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增幅从106.91%回落至79.31%,市本级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增幅从78.32%下降至43.5%,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快速增加趋势得到遏制。这一数据的回落表明,荆州市行政复议将复议预防、指导、监督工作前移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过程、贯穿在案件审理全过程、后移至事了全过程这一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充分正确。行政复议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过滤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主渠道的作用更加彰显。
现在,部门有问题先咨询行政复议人员,看有没有风险隐患,成了常态。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机构,明确功能区案件的责任主体;在生态环境领域,指导生态环境部门正确适用法律,开展溯源执法;在市场监管领域,帮助指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确处理投诉举报件,针对职业打假人,统一复议案件办理规范,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出台《荆州市依法处置恶意投诉举报处理行为的意见》,职业打假类行政复议案件大幅减少。
荆州市行政复议工作从突出扩大服务辐射区、突出调解和解优先、突出涉企涉商必调、突出群众急难愁盼出发,重点在“服务、指导、监督”三个方面下功夫,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既保证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能落实落地,也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如何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果?在提高复议人员能力素质的同时,压实部门的责任。
2025年11月13日,一场模拟听证比赛在荆州市顺利举行,这是新《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荆州市举办的首场大型实战式业务比赛,也是湖北省首创。这场听证比赛不仅要求选手吃透案件,还要求选手现场调解,全面检验、提升荆州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调解水平。
来自省司法厅资深专家表示通过本次比武,提升了办案人员的庭审掌控力和应对突发问题的能力,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证据审查、法律论证和语言表达、调解争议等核心业务技能,发现了平时工作中的程序短板和细节漏洞,为改善工作成效打下基础。
行政复议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是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得以充分发挥的理想模式与最优状态。谁来调解?怎么化解?这都是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调解工作不能唱独角戏,必须多方配合,这是荆州复议人员得出的结论。
制定《荆州市行政复议人才培养规划》,对全市复议人员下达工作硬性指标,开展“全生命周期”培训,创建“一县一复议品牌”,发布《荆州市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组建调解工作室,评查2019年以来全市所有行政复议案卷。针对日常办案中纠错案件较多的信息公开、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等领域,组织业务骨干通过上门授课和现场答疑的方式,有效提升行政机关一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调解能力。
为团结行政机关,压实调解责任,出台《荆州市行政争议调解暂行办法》《荆州市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与人民调解对接联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施方案》《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复议案前矛盾化解工作规则(试行)》一系列工作措施。
公安交通类行政处罚案件,调解优势发挥明显。复议机关和执法人员双管齐下,相互配合,采用案前释法、案前先调、案中协调方式,在进入行政复议立案程序前就化解了近千件,平均在30日内办结,办案时间缩短一半,极大降低行政资源和司法成本,为疏通城市运行“大动脉”作出复议贡献。
某公司因在污染地块上施工,被省生态环境部门发现后要求荆州立案调查。公司喊冤,他们对施工地属于污染地块并不知情,且相关部门也发了施工许可证,在被通知为污染地块后已投入100多万修复。部门也喊冤,说法律明确规定污染地块不得开工建设,污染地块必须修复。怎么办?后来复议人员和执法人员经过多次讨论,最后从违法建设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轻微、尚未生产运营、积极配合修复等角度出发将罚款减轻至1万元,双方均对这个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2019年调解率19.27%,2021年调解率20.47%,2024年“荆司法调解工作室”共成功调解161件,调解成功率45.5%,背后是全体复议人员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的成果。
从“不知复议为何物”到“有问题找复议”,从“官官相护”的疑虑到“存疑先收”的信任,荆州行政复议五年蝶变,每一步都踏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节拍上。它已超越个案纠错,成为规范执法、化解矛盾、服务发展、守护民生的综合性法治平台,持续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来源:荆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