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赤壁法院神山法庭通过电子方式成功送达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裁判文书。该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一个星期。
被告王某经营快递运输业务,2016年11月起,雇请原告张某为其搬运货物,每天从咸宁到崇阳往返一次,约定每日劳务费80元,每月月底结清。于2017年2月15日双方结算,王某向张某出具了欠条,张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赤壁法院。经该院审理查明后认为王某雇请张某从事劳力,应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且有欠条为证,当庭宣判王某偿还欠条载明劳务工资6640元,于判决生效后立即付清。
文书送达当日,法院工作人员提前向当事人核实了身份信息、手机号码,并对新修订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电子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条文向当事人作了说明并取得了当事人同意,将裁判文书照片发送给当事人,经过当事人确认并回复“收到”后,裁判文书即视为送达。
民诉法修改关于电子送达裁判文书的规定,大大节省法院花费在送达上的时间,方便了法院送达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长期困扰法院的“送达难”问题,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同时群众可以更便捷、快速地收到裁判文书,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从一周结案到电子送达判决书,赤壁法院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服务弱势群体,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用真诚化解纠纷、用敬畏维护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黄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