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品牌合法权益,黄州区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示范诉讼审理模式,成功批量化解多起日化产品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原告系一家专业从事化妆品、保洁用品研发、生产、销售的品牌企业,其旗下经典芦荟胶产品经过长期市场运营与宣传推广,凭借稳定品质收获了较高知名度与市场认可度,其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受法律完整保护。原告在市场巡查维权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多家药房在未取得任何品牌授权、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货并公开销售与原告知名芦荟胶产品相同、高度近似的侵权商品。低价仿冒产品大量流入市场,不仅挤占正品销售渠道,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更因产品质量无法保障,严重损害品牌商誉。原告遂就相关侵权行为,陆续向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多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诉讼。
该批次案件均为零售商销售同类侵权产品,案件事实相近、争议焦点统一,属于典型的系列类案纠纷。为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黄州区人民法院积极适用示范诉讼机制,选取典型案件先行审理,明确此类终端销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过错认定及赔偿标准,为全批次案件处理树立统一标尺。
庭审及调解阶段,原告代理人多次表示:“我们多年深耕日化产品研发、品控和品牌宣传,正品口碑来之不易。部分商家为追求低价利润,随意售卖假冒伪劣产品,损害了品牌形象,我们希望通过司法途径制止侵权、维护品牌正当权益。”
承办法官结合示范案件裁判规则,耐心向各被告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细致讲解销售侵权商品的法律后果,同时充分考虑个体药房经营规模、主观过错、侵权情节,组织双方开展柔性调解,平衡企业维权需求与小微企业生存发展权益。最终,在黄州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涉案各药房均承诺立即下架、停止销售所有涉案侵权芦荟胶产品,并就侵权行为向原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系列纠纷全部妥善化解。
下一步,黄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示范诉讼类案治理效能,以典型个案确立裁判标准、以批量调处规范行业经营,坚持司法保护创新与包容审慎监管并重,既严厉惩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护航企业品牌发展,也积极引导中小商户规范经营、提升法治意识,持续营造尊重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姜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