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30 16:04:50 来源: 点击: 0
“别小看这张小小的承诺达标合格证,它可是食用农产品的‘身份证’,既是质量安全的信用凭证,也是追溯来源、分清责任的重要依据。”10月26日,在亿丰大市场,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干警结合办理的案件,向商户和过往群众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讲。
没有讲台,摊位就是讲台;没有讲义,一份宣传单就是教材。湖北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该院把普法课堂搬进农贸市场,聚焦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畜肉食品安全等群众关切问题,以案释法、以法明责,让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更接地气、更入人心。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向市场经营商户、采购群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重点讲解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检疫合格证明查验等法定要求掰开揉碎讲清楚,引导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牛羊肉购销台账,坚决杜绝销售未经检疫肉品、假牛羊肉等违法行为。
“普法不是“摆摊发单”就结束,而是要把宣传中听到的群众关切、检查中发现的风险线索,转化为后续监督办案的着力点。”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说。
这场精准普法,也是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后半篇文章”。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该院运用大数据模型发现涉食品安全公益诉讼线索,随后检察官深入乡镇走访养殖户、摸排辖区农贸市场经营商户,查实部分养殖户私自屠宰牛羊,肉品无检疫合格证明上市销售,部分肉品经营主体未落实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1月,咸安区检察院依法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压实牛羊屠宰检疫监管责任,强化农贸市场巡查,规范肉品准入,及时处置病害肉。
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在全区组织开展畜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私屠滥宰行为,对辖区195家肉类经营户开展全覆盖排查,督促商户落实索证索票、检疫证明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牛羊肉经营秩序。
检察建议不能“一发了之”,关键要看整改落得实不实。4月14日,检察官再次来到涉案农贸市场开展“回头看”,实地查看肉品准入情况。“检察院这么关心‘舌尖上的安全’,我们在买肉时感觉更安心了。”社区居民王阿姨表示。
从一条数据线索,到一次专项整治,再到市场摊位上的日常规范,检察监督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延伸。
食品安全既要靠日常监管,也离不开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责。2024年上半年至2025年7月,辖区某烧烤店主吴某(化名)为牟取非法利益,以鸭肉为原料加工成牛肉风味、羊肉风味小串,在经营中直接以牛肉串、羊肉串名义对外售卖,既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生命健康权,也触犯了刑法。
2026年7月9日,经咸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判令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6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刑事追责与公益诉讼同步发力,既让违法者付出代价,也向社会传递了“食品安全红线不可触碰”的鲜明信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咸安区检察院将紧盯农贸市场、生鲜销售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案件办理与普法宣传,以刚性检察监督守护群众‘菜篮子’,用法治护航民生福祉。”该院有关工作负责人表示。
(施瑶 陈曌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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