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199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地质大学法学硕士,2018年进入天门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仙北法庭、岳口法庭、速裁团队、刑事审判庭履职,现任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三级法官,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2026年初春,残寒未消,天门市人民法院岳口人民法庭一楼调解室的灯依然明亮,暖意自窗内缓缓漫出,融进沉沉夜色里。
屋内,长桌上摊开数份对账单,穿着工作服的张卓和肖华相对而坐,刘超法官坐在一旁,引导二人逐项梳理、厘清款项往来。随着账目核对清楚,隔阂慢慢消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夜里十时许,目送二人结伴离开,刘超归置好座椅,关掉灯光,结束这场深夜的调解。
从基层法庭化解家长里短的市井纠纷,到刑事审判庭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守护平安,多年来,刘超法官始终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深挖矛盾背后症结,着力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在他心中,调解绝非无原则的“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下精准衡平各方诉求,解开心结。正是这“往前多走一步、多思考一下”的坚持,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调解不是和稀泥,要在自愿基础上找准平衡点
“刘超法官对待当事人非常有耐心,舍得花时间、下功夫。印象中有一起合同纠纷,一开始大家都觉得几乎没有协商空间,最后不仅调解成功,还给双方后续合作留了余地。”介绍起刘超,时任岳口法庭书记员黄宇曦竖起了大拇指。
这起案件,是天门市岳口镇服装作坊个体户程月与山东从事电商行业楚媛的合同纠纷。双方原本保持长期合作,后因楚媛方面销售遇阻,大批货物积压,资金周转困难,货款长期拖欠,合作破裂,也拖累了程月的小作坊周转。多次催收无果,程月诉至法院。
可案件刚启动就卡在送达环节,远在山东的楚媛电话拒接、信息不回、诉讼材料也因无准确地址无法寄出。直到财产保全账户冻结受限后,楚媛才被迫联系了法院。
“当初货品瑕疵率高,对方又不肯退换货,说好的包邮也没兑现。现在账户被冻结,网店都快经营不下去,我没有能力付清货款,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电话沟通中,楚媛抵触情绪十分强烈。
“我不接受调解,被告远在千里之外,协商也没保障。” 原告程月同样态度坚决。
“即便判决,也该把事实说清楚。”刘超连续多天利用休息时间给楚媛打电话,一边告知拒不应诉的法律后果,一边倾听她的难处。反复劝说之下,楚媛专程从山东赶来天门参加庭审。
庭审过程中,程月手里攥着厚厚一摞发货单,满是小作坊赚血汗钱却回款无望的愤懑。楚媛则是不断诉说大量货物积压造成的巨额损失,否认高额货款。庭审一直持续到中午,双方依然争论不休。
“我晚上还要赶火车回山东,看来事情今天解决不了了。”眼看即将“无功而返”,楚媛既焦急又失望。
“买卖不成仁义在,先放下争执,吃口饭。饭后咱们抓紧时间把情况捋清楚。”此时已是中午一点,考虑到楚媛远道而来、对本地环境不熟,刘超提前安排法庭工作人员买来盒饭与饺子,邀请双方到办公室共进午餐。
“饭菜还吃得惯吗?尝尝本地的饺子。”饭桌上,刘超没有急于讨论案件,而是陪着二人闲谈,从南北风俗聊到电商行情,从生意起落聊到经营困境。紧绷的对立情绪慢慢松弛,昔日生意伙伴终于放下对抗,彼此多了一份理解与共情。
短暂休整过后,气氛早已不同于上午庭审。抓住双方情绪缓和的窗口期,刘超顺势释法明理,征询双方调解意愿。
“刘法官,我们愿意相信您。”得到当事人的信任与同意后,刘超组织二人逐项对照供货清单、往来账目厘清争议,将货款分期支付、积压货品处置、财产保全解除等内容一并写入调解方案。当日下午三点,这场僵持许久的跨省商事纠纷顺利达成调解,撕破脸面的生意伙伴冰释前嫌,重新握手言和。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子,大多是鸡毛蒜皮的民生小事,却连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刘超深有感触,坚持调判结合,多拿出一点时间、多付出几分耐心,把法理讲透、把事理厘清、把情理说通,很多矛盾纠纷就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多想一想,多找一找,或许就有新思路
“企业打官司,要的不是一纸文书,而是实实在在的权益兑现。”面对涉企案件的复杂性,刘超坚持因案施策,跳出“非赢即输”的对抗思维,把不同解决路径的利弊得失摆到明面上,为市场主体寻找共赢出路。
2026年2月,一起标的额2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岳口法庭。雄风建设公司(以下简称:雄风公司)完成项目施工后,发包方楚风环保公司(以下简称:楚风公司)长期拖欠工程款,雄风公司诉请工程款、违约金、律师费等合计近300万元。
“如果简单下判,涉案金额巨大,企业经营也会受到影响。”刘超耐心将可能涉及到的风险逐条讲给双方听。
“我们不是不愿还钱,一次性拿出几百万元,企业就运转不下去了,几十名工人的生计也会受影响。”被告楚风公司负责人坦言无奈。
“工程款被拖欠的亏我没少吃,协商就是让步,让步就拿不回钱。”原告雄风公司则心存顾虑。双方各执一词,协商一度陷入僵局。
既要给负债企业留出分期纾困的空间,又要为施工企业筑牢债权防线,如何破局?
刘超对接综治中心,联合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等部门调查案涉企业情况,了解到楚风公司因项目回款周期长,暂时无力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其股东肖军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系直系亲属,两人关联多家企业。
“能否引入第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股东连带担保?”刘超想起在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中有类似案例。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刘超采用“单方释法疏导+多方合意磋商”策略,开展“一对一”沟通,一边向雄风公司负责人解读债权合法基础,明确权利边界,引导其理解被告履约困境,为后续协商留足空间;一边向楚风公司负责人和股东肖军剖析履约责任、信用风险,结合肖军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关系,通过类似案例引导其转变对抗心态,说服肖军自愿以个人名义为公司债务提供连带担保,同时向楚风公司阐明积极主动履约对企业信誉的重要性。
疏导各方后,法官组织三方协商,经过对还款节点、付款总额等核心问题多轮拉锯协商,提出“公司分期支付+肖军个人连带担保”的中立方案,为案件成功调解加上了一道“保险锁”,引导三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
“他爱思考、爱研究,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探索案件最优解,这点对于法官办案非常难能可贵。”天门法院刑庭负责人罗伟谈及刘超时说道。
工作之余,刘超勤于钻研,善于从案件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积极参与信息、调研、宣传、案例、司法建议“五项工作”,他撰写的《分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四方面特点》被湖北法院、汉江法院信息简报刊载,编写的一件案例入选全省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10余篇宣传稿件被省级以上媒体转载。

办案不能只办卷宗,也要看见案件背后的人
到刑事审判庭工作后,虽然办案模式发生转变,但刘超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融入刑事审判工作,坚持惩罚与修复并重,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审慎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
何小君驾车肇事致行人李某死亡,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被害人家属同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案移送刑事审判时,恰逢刘超调任刑庭,由他承办此案。
阅卷时,刘超留意到,卷宗照片上的何小君三十出头,面容清爽;待到开庭提审,何小君面容消瘦憔悴,眼神惶恐麻木,和照片判若两人。何小君前后状态反差巨大,令人触动。
刘超深入摸排案情,了解两个家庭的困境:何小君属过失犯罪,有自首、先期垫付丧葬费情节,肇事车辆投保足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但家中年幼的女儿身患疾病,积蓄本就寥寥,一旦被判处实刑,小家庭极有可能就此分崩离析。被害人一方,亲人骤然离世,家属悲痛难平,赔偿诉求强烈,对立情绪一触即发。
“这场事故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难以弥补的伤痛,我们满心愧疚,愿意尽力筹措款项予以补偿,也恳请法官帮忙转达我们的心意,希望能够取得对方谅解,给小君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庭审结束后,何小君的妻子找到刘超,言语之中满是无助。
“被害人家属的伤痛需要抚慰,被告人和家庭也需要挽救。”刘超向被害人家属充分告知刑附民调解的权利与法律后果,在充分征求双方同意前提下,启动调解工作。
为避免正面冲突激化矛盾,刘超采取背对背方式分头沟通。面对被害人家属,他静静听家属倾诉丧亲之痛,安抚激动情绪,逐项核算法定赔偿标准,厘清保险赔付与个人补偿的边界,把哪些能支持、哪些法律不予保护讲得明明白白;面对被告人一方,他多次提审何小君,接待其家属,严肃告知保险理赔是法定义务,发自内心的悔罪与额外补偿才是争取谅解的关键,而能否取得谅解,决定权在被害人一方。
调解数次濒临谈崩,赔偿数额来回拉锯。刘超不断居中斡旋,一点点弥合双方心理鸿沟。最终,何小君在保险赔付之外另行给予被害人家属补偿,被害人家属被悔罪态度打动,出具谅解书。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确认何小君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法院依法判处何小君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保险公司赔付损失。
“刑附民案件往往矛盾尖锐,如果没有实质化解矛盾,极易引发次生问题。刘超法官注重换位思考,兼顾惩治犯罪与社会关系修复,实现法理与温情的平衡。”天门法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旭峰评价刘超。
“调解成功,不是法官说服了谁,而是让各方看到解决问题的可行路径。”调解的背后,是刘超无数次的思考研判、反复沟通,是对案件细节一丝不苟,更是对当事人处境的换位思考。面对接踵而至的案件,刘超想做的是脚踏实地,以法定是非,以情化干戈,把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送到群众心坎上。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
(王淼 姚学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