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4 16:09:42 来源: 点击: 0
2026年8月,孝昌县人民法院审理朱某(化名)开设赌场一案,该案以电玩城、台球厅、休闲娱乐为幌子,私设捕鱼机、押分机、上分机等赌博机,这类设备表面看似乎是普通电玩娱乐,实则暗藏隐蔽地赌博陷阱,极具迷惑性。
2026年1月至2月期间,朱某在孝昌县某电玩城内开设赌场,设置赌博机供他人进行赌博。经认定确认,该电玩城内共设立能正常使用的赌博机36台,朱某收取赌资数额共计38.24万元。且朱某曾因赌博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新罪,最终孝昌法院判决朱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赌博极易造成个人财产受损、引发家庭矛盾,还会滋生借贷纠纷、寻衅滋事、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摆放、经营赌博机,为赌博提供场所和条件,无论赌注大小、经营方式多隐蔽,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孝昌县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认清电玩城、台球厅暗藏的赌博骗局,坚决远离各类赌博机具,不参与、不纵容赌博行为。如发现隐蔽赌博窝点,及时举报,共同抵制赌博乱象,守护平安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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