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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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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评促改砺精兵 实战练兵强素能
2026-09-02 15:58:54 来源: 点击: 0
    8月25日上午,一起抢劫案在湖北省建始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建始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省检察院评议组全程旁听庭审,并于当日下午召开评议座谈会。
    实战庭审砺尖兵
    “钱是对方主动提出给我的,她说有100万元我也没有当真,我只是想教训一下她,我并没有抢到任何钱财。”
法庭调查阶段,被告人向某某围绕非法占有目的这一关键事实反复辩解,试图将暴力劫财行为包装成偶发矛盾纠纷,拒不如实供述劫取钱财的主观故意。面对被告人不认罪认罚、客观证据少的复杂局面,公诉人沉着应对,紧扣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通过层层递进的讯问、针对性的举证质证,逐一驳斥被告人的不实辩解,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形,使指控体系逐步闭合。
    据了解,这是一起犯罪过程隐蔽、事实认定难度高、罪名定性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被告人向某某邀约被害人至其家中,使用暴力控制被害人并将其推入自家卧室中深近两米的地下通道入口,致被害人全身多处轻伤、轻微伤,并用化粪池关押、铁链拘禁被害人,对其造成了严重的身心损害。期间,向某某冒充被害人,用被害人手机联系其亲属转钱,并威胁逼迫被害人借钱后交给向某某。本案办理过程中,被告人的行为在抢劫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的定性选择上存在较大争议。检察机关在退回补充侦查、夯实证据后,经严格审查认为,其行为符合抢劫罪构成要件,依法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为直观还原案发经过,在发表公诉意见前,公诉人播放了根据在案证据制作的案件经过模拟动画,将向某某的犯罪过程直观呈现。“被告人犯罪手段恶劣,其行为绝非一时冲动,而是步步升级,由恶念支配的严重犯罪。”在对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论证并提出量刑建议后,公诉人强调了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并对被告人开展法庭教育。随后,针对被告人的辩解,公诉人紧扣证据和法律,就非法占有目的等核心争议焦点逐一精准回应。
精准把脉促提升
    当日下午召开的评议会上,评议组与省、州、县三级检察业务骨干齐聚一堂,共同为此次出庭支持公诉“把脉问诊”。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案案情复杂、指控难度较大,庭审对抗性较强,具有代表性,公诉团队庭前准备扎实, 整体指控效果较好。公诉人接受多方“检阅”,是一次富有成效的岗位练兵。
    在县市院代表评议环节,各代表围绕庭前准备、文书质量、举证质证等方面逐一评议,对案件选取质量、庭前准备工作、公诉意见效果等表示肯定,同时就文书编排、举证层次、发问针对性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
    “承办人首次办理此类疑难案件,庭审过程中的整体表现值得肯定。”恩施州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尹英从文书制作、法庭询问、举证体系、庭审应变四个方面指出具体问题,建议年轻干警加强文书规范学习,做好庭审复盘,强化业务培训交流。
    “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案件定性准确值得肯定。”评议组成员、全省优秀公诉人、安陆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熊瑛从起诉书事实精炼、闭合式发问、聚焦犯罪构成进行举证、释法说理通俗化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承办人首次办理抢劫罪案件庭审,整体较为成功,自身复盘查找的问题也比较到位。”评议组成员、全省优秀公诉  人、阳新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珏从询问策略、举证重点、公诉意见针对性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
    “公诉人庭审总体表现平稳,应对较为从容。”评议组成员、湖北省检察院挂职随州曾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蒋建宇就量刑建议评价酌定情节、书证当庭出示核对、庭审记录方式协调等细节问题提出优化意见。
    “出庭能力是公诉人的核心战斗力。本次出庭评议对恩施州检察机关出庭支持公诉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度扫描”,较好检验了年轻公诉人的出庭水平。”恩施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本强在肯定公诉人庭审表现、成长潜力的同时指出,全州检察机关要以本次听庭评议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公诉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质效标准,常态化开展出庭评议活动,有出庭任务的员额检察官每年至少有一件案件接受评议,形成“庭审—评议—改进”的高效闭环,实现“提升能力、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目标,持续提升出庭能力和办案质效。
    “本案准备工作充分,出庭人员庭审状态沉稳。”评议组组长、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王志云对公诉人的整体表现给予肯定,认为本次评议案件锻炼价值很高,当前检察官缺少高强度对抗庭审锻炼机会,要珍惜机会做好复盘总结。王志云强调,一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面对疑难案件及时沟通汇报;二要强化侦查思维运用,发问紧扣案件事实;三要规范证据出示,紧扣构成要件与定罪量刑;四要规范法律文书制作,起诉书事实要做到浓缩精炼。
    复盘反思照镜子
    本案由建始县检察院三名青年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他们是建始县检察院重大刑事犯罪检察部主任谢超、副主任刘严翟、检察官助理李江湖。
    “这次评议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平时注意不到的盲区。”谢超表示,作为出庭团队负责人,他深切感受到规范化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从文书制作到证据出示,每一个细节都关乎指控效果。评议组指出的起诉书事实不够精炼、举证体系层次不够清晰等问题,正是我们日常办案中容易忽视的‘习惯性动作’。今后要以细致、精致、极致的标准,要求每一个案件、每一份文书、每一次庭审。”
    “压力很大,但收获更大。”刘严翟坦言,庭审中被告人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辩解一度让他感到压力,但评议组的意见让他认识到,只有补强客观证据、优化举证结构,才能让指控真正立得住、辩不倒。“证据不是越多越好,关键是每一份都要与构成要件紧密咬合,形成闭环。”
    “作为助理第一次全程参与重大案件出庭,收获远超预期。”李江湖表示,从庭前模拟推演到庭审突发状况应对,再到评议会上专家逐项点评,让他对细节决定成败有了切身体会。“庭前准备再充分都不为过。公诉工作细节决定成败,这一次体会太深刻了。这次经历让我更加敬畏公诉席,也更加清楚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努力。”
    “出庭公诉能力是刑事检察队伍的硬核竞争力,是高质效履职办案的关键环节。”建始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郎艳辉表示,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评议活动为契机,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能力、改进工作,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能力导向,建立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机制,推动出庭公诉工作提质增效。
    恩施州两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重罪检察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旁听庭审。
​(龙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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